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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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

四公司重奖企业“功臣”

新闻来源:中铁四局四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09-07-13

    2008年,四公司在由“管理年”向“效益年”奋进之际,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企业“功臣”们给予了重奖。此次共兑现奖励17个项目经理部和刚性单位,奖金总额达1061.908万元,其中以2004年开工的京沪二期与2003年1月开工的宣杭两个项目部兑现奖励最多,京沪二期项目部经理、书记分别封顶兑现40万元。此次兑现奖励基层副职领导及以上人员超过百名,范围之广、力度之大,为历年之最。
  这次兑现奖励是根据公司与生产单位签订的《项目承包责任书》和《中铁四局四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的,是四公司由阶段性兑现转向工程款清算完毕后考核兑现的第一年。这种兑现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工程项目实现盈利(经审计确认);二是现款上缴率达100%、社保费用缴纳100%;三是项目要经业主方审计确认的;四是工程尾款由责任人清算完毕。这种兑现方式有效克服了之前预兑现之后项目效益流失的问题,真正体现了项目效益“终身”负责制。  
           (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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