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08

2013-05

四公司医院举办《精神卫生法》知识讲座

新闻来源:中铁四局四公司浏览次数:日期:2013-05-08

        本网合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5月7日,四公司医院邀请南京市脑科医院姚辉副院长等四位有关医学和法律的专家、教授来院举办了《精神卫生法》学习讲座活动,全院约80余位医护人员参加了讲座学习。

        四位专家分别从不同的专业角度对《精神卫生法》进行了全方位解读教授。来自南京脑科医院的副院长姚辉作了《精神卫生法》总则解读,并从政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财政投入力度、人才保障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应当采取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精神科临床刘主任从精神科专业技术的角度分析了开展精神障碍诊断、治疗活动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尤其强调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遵循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等等。医务处谭处长从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以及有关精神障碍的康复等方面进行了解读。最后,南京市著名医学法律专家韩成柏列举了一系列有关精神医学方面的法律实例,详细分析了《精神卫生法》所规定的政府和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讲座中还进行了现场讨论互动。医护人员对自己在实际工作中可能碰到的有关精神卫生法的问题进行了提问,专家们一一进行了解答。

      本次讲座,加深了广大医务人员对于这部法律的认识与理解。讲座对我院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更好地为精神病人服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讲座现场

公司第三届企业文化节